剑的本质甚差,不过当初无意间在制作它之前,曾经将它内部的脉络贯通,再加上灌输其中的乙木精华,这柄青竹剑可以说是半个生灵。
这样的一柄飞剑或许没有其他稀奇之处,不过却容易炼出剑魄、剑魂甚至是剑灵。
将炼炉送入工厂空间,此刻所用的炼炉是以当初那个木鼎为原型、加以改进之后的成品。
和当初那个木鼎比起来,这个炼炉单单里面就有三尺方圆,再加上缩尺成寸的道家奥妙,所以里面的实际空间颇大。
虽然这个炼炉看上去,仍旧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木头疙瘩,不过四壁却用“络银”链网绷紧加固。
那炼炉里面青蒙蒙一片,唯独正中央飘浮着一朵莲花形状、散发着白光却隐显五彩的灵火,四周的乙木精气和从底部源源不断冒出来的灵气,恰好是那灵火最好的燃料。
用电脑在资料库里面搜索了一遍,将所需要的炼灵的材料罗列了出来,一一投入到那炼炉之中。
只见原本一点灵火,转眼间却将所有材料紧紧包了起来,四周的青气则徐徐地卷动着。
将青竹剑放入炼炉之中,言末用一根银针迅速刺破食指,只见暗红色的血珠如同一串珠炼、滴落到炼炉之中,这气血精华便是结魂,成灵的根本。
用嘴轻轻吮吸着食指,言末看了一眼手里的材料。
用来炼灵的大部分材料,并不是什么难以弄到的货色,唯独其中一种叫做“软凝灵膏”的东西颇为难得。
此物和龙涎香一样,全都是动物的分泌物,很难到手,这让他感到无奈。
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大抵太平,只是在边缘局部小有动荡的年头。
虽然各州各府、每个城市、每个乡村,都可以看到许多衣衫褴褛的乞丐,更有在儿女的发髻插上草标,临街而卖的穷人,不过这也丝毫不妨碍那一派丝竹犬马的奢华景象。
特别是在运河之上,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及两岸排成长龙的车队,绝对是一番少有的景象。
令言末微微有些感叹的是,几个世纪之后同样出生于这条运河边上的他,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繁忙的景象。
二十一世纪的大运河,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类似长城的古迹,而非以往那条贯通南北的运输命脉。
运河的风光已然不再,以往的繁华全都凝滞在人们的传闻中。
风铃渡是运河边上的诸多渡口之一,因此和其他的渡口一样,这里也聚满了人,每天总是有几班客船路过这里。
运河上这样的客船价钱都不贵,不过没有舒适的床铺,有空位就让人上船,没有空位时,如果说好了不要睡铺也可以上船。
渡口边上有用柴草搭就的茶棚。
因为六月中午时分的太阳,毒辣异常,所以就算那些脚夫伙计,也会凑上几文钱,要上一壶残茶,躲进茶棚里面歇息。
不过言末和罗莉却没有那样做。
这两个人正半躺半坐在岸边的斜坡之上,无所事事,言末信手采了几片细长的水草叶子,在那里扎着蚂蚱和蜻蜓。
这是几天之前,他在一个卖艺老头的身边看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学会的手艺,天眼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确实令言末感到诧异。
言末悠然摆弄着那些水草,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这种悠闲的生活也确实不错,这个时代虽然缺少了许多东西,虽然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不过能够享受到的东西绝对比原来那个时代多得多。
以往的他,绝对没有想过自己可以沿着大运河,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逛过来,欣赏美景的同时,还能够品尝各色美味。
此刻他正等待着其他人和他会合,或者他和别人会合。
一个月前,他终于接到了传讯火符,那火符上并没有写明大魔殿所在的位置,只是说要大家在六月十八之前到达京城。
那火符原本还说,沿路上的一切需用,都可以到当地的庙宇道观支取,不过罗莉显然对清茶淡饭不甚有兴趣,她是一个有钱而且享受惯了的人,所以就这样一路游玩而来。
想要坐船也是罗莉心血来潮突然提出的要求,不过言末也有些厌倦在烈日炎炎下、在风沙尘埃四扬的碎石土路上赶路,所以很轻易就答应了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一片急促的马蹄声。
十几个大汉骑着骏马来到渡口,为首的是一个鬓角飞翘连着络腮胡、圆头豹眼、颇有几分猛张飞气派的人物。
或许因为天热,这些人大多数光着膀子,只穿着贴身短袄,不过那些短袄有些与众不同,隐隐约约泛起一片金属光泽。
这群人个个带着各自的兵器,仿佛丝毫不在意朝廷禁武的号令。
“各位父老乡亲,在下飞云豹李童,在这里给各位见礼了,在下和兄弟们这一次是要前往北地降妖伏魔,所以要借用一艘渡船,各位就等着下一趟吧。”那为首的大汉高声喝道,说话间他迈步走进了茶棚。
原本待在茶棚里面歇息的人们,纷纷跑了出来,对于这群不服王法、不受管束的江湖中人,平民百姓大多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一时间,言末和罗莉的身边变得热闹了起来。
虽然没有人敢站出来和这些江湖人公然对上,不过私底下骂骂咧咧的却不少。
就听到有一个三十多岁小贩模样、瘦猴般的家伙,在那低声嘀咕:“他妈的,又是去攻打什么大魔殿的王八蛋,但愿这些家伙全都死在那里,一个也别活着回来,这样一来天下就可以太平许多。”“谁说不是?”旁边的老头说道:“前两年那白莲教闹得厉害,这一次又是什么讨伐大魔殿,看样子,这些亡命之徒好像是以这个借口想要上京城,以我看来又要出大事。”“这倒难说,因为我听说攻打大魔殿还真有其事。”一个商人模样的胖子说道:“我和镇江金山寺的法正和尚有交情,年初路过镇江的时候,我曾经去拜会他,那时候就已经看到他在操练小和尚们,别说,那可算是让我真正开了眼界。
“我从来没有想到,那法正和尚居然有如此神通,金山寺的和尚有那般厉害,不过我也就是从他们闲谈之中,听说了大魔殿的事情。
“听老和尚的口气,这一次诛魔行动乃是十几个门派联名发起,最终集合了佛道两家上千个门派,前前后后准备了五十多年时间。”听到这样一说,惊诧之声四起。
过了一会儿,那位老者说道:“可如今,整天骚扰平安、让人不太平的,好像全都是那些江湖人啊。”“那些江湖人是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习武干什么?还不就是为了恃强淩弱、打家劫舍?如果天下不乱,他们到哪里去抢?”有人抱怨道。
“话也不能那么说,习武之人中也有好的,人家少林武当弟子就很不错,还有那保镖的不也是为福一方?”那商人笑了笑说道:“在我看来,眼前这些人根本就是土匪,他们有什么资格去除魔卫道?还不是想要趁火打劫?”“有见地。”立刻有人应答道。
那人是个始终沉默不语的高大汉子,古铜色的脸庞,一根粗大的辫子缠绕在脖颈之上,言末注意到,那人的手掌粗糙得就像是麻石一般,边缘更是青黑色一片。
“阁下也是江湖中人?”那商人同样有几分眼色。
“如果你把那些人看作是江湖中人,那么我算不上,其实我可以告诉各位,江湖之中还有江湖,不同的江湖一般来说互不相干。”那人笑着说道:“就拿那些佛道两门来说,他们同样有他们的江湖,他们忙于除魔降妖。
“我所属的江湖又和那群人不同,他们靠的是人多势众,名分好听的叫帮主门主,难听的就是山大王,一味好强斗狠,一心扩张地盘,这些人之所以北上,我倒是知道原因。
“现在江湖上不知道谁散布出消息,说那大魔殿里面金银满库,珍宝无数,更宝贵的是一些灵丹妙药,只要吃了就可以立刻成仙,就是这样一个消息,让每一个江湖都乱了起来。
“那些佛道两门的人或许还不知道,在他们身后早已经跟随了无数居心叵测、一心想着趁火打劫、捞取好处的家伙。”听到那汉子如此一说,众人纷纷点头,突然间老者问道:“难道你不是那样打算?”那汉子轻轻一笑说道:“我压根不信那种传言,那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从秦始皇开始到当今万岁,哪一朝哪一代没有千方百计求取过?又有哪个皇帝得到过?
“我也算认识几位修道高人,我从来不曾听他们说过有那样的仙丹,我看他们为了长生,整天修炼打坐也颇为辛苦,如果有那么好的仙丹,他们会不吃?
“不过我对佛道两门花了那么多心思和代价准备的这件事情,非常感兴趣,这样的热闹可不是随便可以遇上。
“听老和尚说,那大魔殿里面总共只有三个魔头,但是从他的口气听起来,他们花费五十年时间,聚集了几千高手,却未必有几分胜算。”听到这番话,众人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个商人首先说道:“不至于这样吧,如果实力相差得那样悬殊,佛道两门的那些人岂不是去送死?如果那个什么大魔殿如此厉害,怎么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魁梧汉子淡然说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江湖之中还有江湖,我听老和尚说,佛道两门和大魔殿的争斗,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传闻每五百年他们就会有一场大厮杀,虽然人数众多,不过佛道两门一直以来都不曾占据上风,所以这一次他们精心准备了如此之久,就是为了彻底消灭这个可怕的宿敌。”正说话间,远处又是一阵马蹄声响起,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全都坐着马车。
从最前面的马车上,下来一群道士。
言末用天眼扫了一遍,这些道士几乎和凡夫俗子,没有什么两样,从后面的几辆马车上,下来了一群同样手持兵刃的江湖中人,不过这些人看上去像是同个门派的子弟,无论是穿着还是兵器全都差不了多少。
和刚才那群山大王比起来,这些人显得客气许多,不过也显得更为骄傲。
“呵呵,富可敌国的金三爷居然也来蹚这浑水。”草棚里面转出刚才那群人,为首的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曹爷,在下哪有心思蹚什么浑水,我只不过尽一些人事,真正要往北方的是这几位师父,至于我,这一路之上就是保镖,到了地方就给几位师父打打下手。”后一群人之中,立刻走出一个身体矮胖的人物,轻笑着说道。
“怪不得三爷生意是越做越大,这脑子好使就是不能够比啊,不知道三爷,是从哪个山头找来这几位师父?这张护身符找的就是好。”那位曹爷嘲讽道。
“哎哟,不敢当啊,不敢当,谁不知道曹爷一向不屑和别人搭帮?而且实力超绝哪都可以去得。”那位金三爷丝毫不在乎,仍旧在那里奉承道。
看着那两个人一对一搭,言末忍不住转过头来,向身边那个大汉问道:“阁下既然是江湖人,想必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这两个人的底细吧。”“江湖人?呵呵,阁下何尝不是一个江湖人?”那个大汉回敬道:“小兄弟既然想知道这两人来历,想必是刚刚开始行走江湖。
“这两个家伙都他妈的不是东西。那个黑大个外号叫黑瞎子曹彪,他家住淮安铭县,他是那里的一个恶霸,仰仗着人多势众并且结交官府,霸占了县里大部分田地。
“那个金三,真名倒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因为他为人精明,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金算盘,因为他排行老三,所以这些人叫他金三爷。
“这人原本只是街头的小混混,二十几岁的时候,组织了一群混混成了一个帮会,叫云中会,先是从设立赌场下手,然后渐渐盘剥蚕食其他生意买卖。
“二十多年经营下来,这云中会已经是汉阳洞庭湖一带最大的帮会,因为有钱所以云中会养了不少打手,甚至有一些高手投身其间,所以势力颇为了得。
“说实在的,其实这两个人也不是混同一个江湖,那金三绝对要比曹恶霸高明多了,云中会里面除了几个高手,即便是普通喽啰也练就了一身江湖手段。
“那曹恶霸以孟尝君自称,养了一群武师,却大多是庄稼把式。曹恶霸样子虽凶,可他们两个人动起手来,能敌得过金三爷十招,就算他厉害。”正说话间,就看到一艘十丈长、上有三层红木围栏、碧瓦盖顶的画舫,朝着渡口行驶而来。
阵阵丝竹悦耳之声从画舫上徐徐传来,透过那雕花的窗户,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有人正轻歌曼舞。
当那画舫渐渐靠近岸边,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从船舱里面走了出来,只见他朝着那位金三爷遥遥拱手说道:“三爷,让您久候了,快请大师们上船吧,这路程可紧着呢。”“有好戏可看了。”言末身后的那个大汉低声说道。
果然等到那跳板刚刚搭上岸边,曹彪立刻一脚踩在了上面。
“三爷,大家都是好朋友又同路,正好搭个伴。”说着那曹彪就要往船上走。
没想到那管家根本就不给这位曹爷好脸色,他满脸傲慢的挥了挥手喊了声:“什么玩意儿,扔他下去!”话音刚落,船舷近岸侧的撑船的船夫,轻轻一抖竿子,三丈来长的竹竿猛地一抖,带着凛冽的风声,朝曹彪的面门扫去。
曹彪连忙举双腕格挡,竹竿猛地抽在了他双臂的护腕之上。
曹彪的护腕是用钢丝混绞棉线编织而成,就和他身上的那件短袄一模一样,这东西原本连普通的刀枪都别想损伤,但是没有想到,那浑然不起眼的轻轻一击,却让曹彪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喊叫。
曹彪那巨大的身体,被一根小小的竹竿远远打飞了出去,曹彪的那些手下自然不肯善罢甘休,纷纷抽出了刀剑。
竹竿翻飞,那舞动竹竿的船夫仿佛根本就没有在动手,只见他单手拎着竹竿站在那里,手臂连动都没动,只有那手腕轻轻扭转着。
满耳都是劈啪叮当之声,正如身后那个大汉所说,曹彪的手下全都只是一些庄稼把式,虽然手里全都拿着明晃晃的利刃,却被一根普普通通但神出鬼没的竹竿,打得满地乱滚。
看着那船夫的身手,言末仿佛悟到了些什么。
“厉害,好一个疯魔杖,唉||没有想到空明这样的人物,居然给人当奴才,可悲可叹。”言末身后的那个大汉重重叹道。
“那是疯魔杖法?”言末大吃了一惊,疯魔杖法在少林武学之中,也算是赫赫有名,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不过顾名思义,多多少少可以猜测到疯魔杖法的样子。
眼前这竹竿,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有丝毫疯魔的影子,反倒给人以刁钻诡异的感觉。
“什么样的人,能够使唤如此高手?”言末继续问道。
“太白楼、烟雨愁,公子悠悠,美人含羞,青碧流,搜魂手,艺绝江湖十五州。”那汉子轻叹一声。
“什么意思?我一点都不明白。”言末问道。
那汉子微微显露出一丝惊讶之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现在有些怀疑,你是否真的打算行走江湖了,虽然江湖之中有江湖,个个江湖互不相关,不过只要行走江湖,有几个著名人物至少应该清楚。
“这画舫的主人是江湖一支名流,武林之中赫赫有名的高手,刚才我所说的那几句形容的就是他,或者更确切地说,形容的是一个世家的家主,那便是金陵李家。”“康熙三十几年,武林之中突然间出现了一个年轻高手,那个人叫李千翼,他凭着两手绝学震惊武林,其一是一路剑法,其二便是搜魂神手。
“李千翼花了五年时间挑战中原各大门派,无一败绩,二十五岁那年,他同时挑战少林了禅和武当青石两位掌门,最终的结果是,他和两位武林泰山北斗战成平局。
“就依靠这身武技,李千翼开创了太白山庄的名头,不过那个时候太白山庄还没有如今这般辉煌。
“太白山庄的兴起说来很有意思,从李千翼的儿子开始,居然没有一个后代传人能够像他们的祖先那样,同时练成那两门绝学。
“所以有人开始打太白山庄和那两门绝学的主意,一夜之间,太白山庄上上下下被屠杀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几个老仆领着最小的公子逃了出来。
“那位小公子为了报仇,苦练两大绝学中的剑法,却让几个老仆修炼另外一门绝学搜魂神手,几年之后那位公子长大,剑法也已然大成,便开始为家人报仇。
“当年的太白山庄武力虽强,却没有什么势力,那个小公子深知想要报仇没有势力不行,所以他迎娶了当时江南武林势力最大的江阴骆家的女儿为妻,并且将搜魂神手的完整功法,传授给了妻子。
“有江阴骆家的协助,再加上青碧流剑法和搜魂手联手的威力,一番腥风血雨之后,当初参与屠杀太白山庄的势力,被一一诛除。
“那位李公子确实是一代人杰,他一路报仇,一路收拢并且建立自己的势力,很快他的势力就变得极为可观,再加上他的复仇令江南武林各个门派大为不安,所以非常害怕太白山庄以复仇为借口吞并他们,不得不献上一个江南武林盟主的称号,以便让太白山庄收手。
“从那之后,太白世家的历代家主,就成为了世袭的江南武林盟主,太白世家也一直尊崇当年的规矩,只要进入太白世家并且受到赏识,就可以修炼搜魂神手绝学,不过却只有庄主夫人能够修习完整的搜魂神手。
“这个规矩让太白世家几十年来,对搜魂手的了解日益精进,甚至和其他武功混合,产生出新的变化,那空明所使的疯魔杖法,十有**就是和搜魂手混合之后的结果。
“同样李家子弟也将搜魂手的心得运用于剑法中,虽然仍旧没有人能够尽习这两门绝学,不过搜魂手较低的境界还是能够达到,再加上威力相同的绝学剑法,实力自然又更上一层楼。”那大汉的解释,让言末一时之间领悟到许多东西,他一直以来就注重于融会贯通,甚至想融会古今、贯通中西,创造出一种融会道法异能和现代科技的学科。
大汉的话,毫无疑问,令他见识到了另外一番天地。
言末意识到自己以往太过依靠自己的努力,天眼的异能令他能够学习其他人的本领,这无疑令他很容易成为像大汉刚才所说的那位李千翼一般的人物。
李千翼虽然强,但是他并没有能够令太白世家成为此刻这般强盛,反倒是资质远不如李千翼、却懂得运用其他人的力量和智慧的李家子孙,使得太白世家兴旺发达。
想到这里,言末一下子想通了一直以来困惑他的最大难题,这令他感到极为兴奋,此刻他甚至有种迫不及待想要到达京城,和天心门下会合的冲动。
毕竟,对于他来说,唯一最容易调运的便是天心门下的那些弟子,他名义上的辈分就用不着说了,那一百零八件竹叶铠甲,多多少少也应该收买了一些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