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山风吹来,沙沙作响,一块块尖锐的乱石无规则的布置在山间,形成了一条条天然的羊肠小道,而小道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用这两句诗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是日,一处不知名的山谷里,一支约有九千人的汉军正在山谷中休息,为首之人正是高仙芝和高宠两人,只见往日里两员威风凛凛的大汉将军此时已经是衣衫褴褛,满脸的沧桑之色,身上的铠甲早已经不翼而飞,其余坐在地上的士兵尽皆如此,身上只裹着几层厚厚的衣服,由于山路难行,艰险无数,铠甲负重太大严重拖延了他们的行军速度,高仙芝便让全军将士脱掉了铠甲,只身着加厚的单衣,幸好他们在离开蓟城前准备好了充足的保暖衣物,否则在山高林密的太行山,夜间的湿气和寒冷足以将他们的身体冻垮。
打量了一下山谷周围的悬崖峭壁,高仙芝的心头涌起一抹心惊和伤感,这一路上他们翻过了无数座崇山峻岭,跨过无数条河流,其中的艰辛不言而喻,将近一千名士卒死在了半路上,永远的沉睡在这墨墨青山里。
惊叹过后,高仙芝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抬头看向旁边的向导,语气微微有些凝重,问道:“老乡,此地距离邺城还有多少路程?”
一旁的高宠闻声而动,目光紧紧的盯着向导,心中极其期待自己明日就能翻过这太行山,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深山里的生活了,在山中足足兜兜转转了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感觉自己快要变成野人了,此时他心中暗暗发誓,以后宁愿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也不来这太行山了。
听到高仙芝的询问,向导站起身来,左右环顾了一圈,恭敬的拱手道:“启禀将军,此处名为无风谷,因为四周群山环绕遮挡了外面的风,因此得名,只要出了这座山谷,再翻过平云峰便是平原地带,到时再向东三十里地便是邺城了!”
“这平云峰有何讲究?”注意到向导脸上的凝重,高仙芝心里一动,好奇的问道。
向导长叹一声,脸上闪过一丝畏惧,开口解释道:“将军有所不知,这平云峰是太行山的最后一道险峰,顾名思义就是它的高度能够和天上的白云平齐,它的高度可见一斑,山中终年虎狼豺豹纵横出没,更兼山石巍峨、道路险峻,就算是山中的老猎人也不敢攀越此峰,将军……”
“好了,本将清楚了!”
向导话还没说完,高仙芝便出声打断了,朗声道:“本将自从踏入这太行山以来便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区区平云峰又能奈我何!正所谓成功细中取, 富贵险中求,这平云峰休想阻挡本将军!”
说到这里高仙芝的语气顿了一顿,转头看向旁边的高宠,朗声命令道:“高将军你即刻传令下去,待将士们吃饱喝足以后便攀越这平云峰,争取尽快抵达邺城,辅助主公夺取冀州,退步不前者,斩!”
“喏!”高宠慨然应命,大步流星的前去传达军令了。
一旁的向导看到高仙芝坚决如铁的面色,一肚子的话都瞬间默默的咽了下去,讪讪的点点头,不敢出言再劝。
……
三日后的清晨时分
高仙芝终于率领大军走下了平云峰,来到了山脚下的平原地带,极目眺望,远处村落的炊烟袅袅升起,孩童的嬉笑玩闹声若隐若现,看着身后高耸入云的平云峰和绵延无尽的太行山,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又有两千士兵掉下了万丈悬崖摔得粉身碎骨,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士卒只剩下了七千人,在这漫长的山地行军中,足足损失了三千名士卒,不过好在是成功翻过了太行山。
其余的汉军士卒脸上都挂着一抹劫后余生的喜悦,眼睛中透露出一股巨大的激动和成就感,就连渺无人烟的太行山都被征服了,未来的路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区区邺城更不在话下,一种名叫自信的种子悄然在他们的心里生根发芽。
高宠按捺住心中的激动之情,看向高仙芝问道:“将军,不知我们下一步该如何行动?”
高仙芝的食指轻轻的敲击着额头,沉吟一会,肃声道:“高将军劳烦你乔装潜入邺城,探听敌军的兵力虚实,再做决定!”
“喏!末将遵命!”
高宠将手中的虎头錾金枪交给旁边的亲兵看护,当即带领五名士卒乔装打扮一番,便向着邺城的方向而去,不一会就消失在清晨的朦胧薄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