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二月十八号被关押在南京的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等被接送到苏州江苏高等法院、按照惩治汉奸条例进行审讯和法办。由南京开出的特快车,附加头等钦席车厢一辆,专门运送这些个大汉奸,随车的有武装宪兵和军统特务一个班负责押送。
陈公博头待乌绒和尚冒,身着长布罩衫,精神萎缩,面容憔悴。然而陈璧君却就不同了,气派十足、身御黑色斗篷,头上还佩戴斗篷暖帽,态度自然,身后还带着一个随身女仆人,约三十来岁,穿黑大衣,想不到陈璧君吃官司,还带着仆人,不肯放下她“主席”夫人的架子,大大地给记者们充实了不少新闻内容。
法院设立在苏州原清代的衙门里,五开间的门面,一对大石狮,一派严肃的气氛。陈璧君等人下了车,就被押进候审处,押解人员和法警班办理了移交手续,由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在里面法庭点名传讯,分别问过姓名,年龄,籍贯后,传谕押解前往高等法院看守所关押。
审判庭由法院院长孙鸿霖担任审判长,石美瑜,陈家瑞为陪审推事,检察官韦维,书记孙呜球,这也是高等法院的第一庭,房屋很宽大,旁听席上坐满了观众,记者,而且不难看出还有外国记者。
审判过程中,陈璧君利口喋喋,法官逐一批驳,在铁的事实面前,各种谎言节节告破,但陈璧君那里肯服,继续复审,由苏、高院核准,经检查官提出抗告,最法院即将苏高法院核准,在审一案,予以驳回,司法行政部对本案一经核准,即将直接致电于苏高法院首席检察官执行,由于褚民谊之妻陈舜贞,不甘心丈夫这样被判死刑,听侯枪决,急反南京后寻找朋友说清,几经周折,关于褚案检察官向高等法院所提抗告,已经驳回,褚民谊予以发回更审。
陈舜贞得到了这个消息,觉得自己没有白辛苦,认为蒋介石毕竟还顾念一些老交情,下了这样一条手谕。褚民谊不会被枪决,至多是无期徒刑,日后再想法请求特赦。
可不是呢,苏高院检察处原案检查官李曙东会同全体检查官联名提出抗告,反对更审。这下子陈舜贞有着急了,忙与律师们研究对策,抓住蒋介石手令的精神,并设法弄到许多有利的新证据,由陈舜贞出面再度具状……“为此以主席手令及各界证明之见,另以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项第六款申请该院准予再审以崇手令,而正程序。”
一个汉奸被判决后又发生了这么多周折,尤其是蒋介石会下手令“从轻议处”,这在当时审判汉奸案件中非常的突出,其中奥秘,谁都不得知晓,后来有人透露:汪精卫,陈璧君,褚民谊过去有一班狐朋狗友的部属,抗战时没有落水,现在从重庆飞往南京,成了接受大员,身任军政要职,经陈舜贞以旧交,金钱打开缺口,多方面的打点求情,这才得以代褚民谊在蒋介石面前说尽了好话,才弄得一纸手令,这时陈舜贞及其他律师们,的确忽略了法院方面,一直引起了公愤,于是首席检察官都是正义之士,一致反对复审,事情反而弄巧成拙,手令也成了蒋介石应付说情的一张空头纸票。
陈舜贞为救褚民谊,想尽办法,奔走了两个多月,成了一场空欢喜,万万没有想到蒋介石的手令,也无济于事,排不了用场,几位律师也表示力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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