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沙漠戈壁,烈日炎炎,仿佛能将人烤熟,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正在沙漠中艰难的穿行着。
商队足足有一百个手执兵器的镖师,其余的几十人,都是马夫、商户,甚至还有几个妇孺。
而秦枫此时,就扮作卖货郎,跟好些个妇孺坐在一辆马车上,闭目养神。
因为秦枫现在,已离开了太阴谷、栖霞山脉、九峰山、霜林雾海所在太荒之地,想要穿过这片陨星沙漠,去往更东边的无垠海一带,找寻落脚之地。
虽然秦枫从未去过那里,但这些年来,他也做足了功夫,知道无垠海一带灵气充沛,岛屿众多,
到了那里之后,随便找个无人的岛屿,都足以让他修炼到合魄期了。
不过太荒之地与无垠海之间的这片陨星沙漠,危险重重,可不是那么好飞越的。
东西近万里的陨星沙漠之中,栖息着十多万极其凶悍的火炎蝎族,
修士从这里经过,若是被火炎蝎族发现,一场恶战肯定避免不了,
关键是火炎蝎族擅长御火放毒,数量还不少,一旦被缠住,想要逃脱可真是千难万难。
不过火炎蝎族中的王族、贵族,却天生性喜人类的丝绸、瓷器,
因此有一些凡人商队,久而久之竟然十分神奇的取得了火炎蝎族的通行许可,只要挂起一面特殊的旗帜,便可在这陨星沙漠中畅通无阻。
这不得不说,是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区区凡人,就连炼气期、洗髓期的修士,都能将之视作蝼蚁,
然而这陨星沙漠,别说是炼气、洗髓期的修士了,就连元婴、化神修士,都危险重重,只能绕个大圈而走。
但唯独这些凡人商户,却能够在陨星沙漠中自由通行,
以至于秦枫,也只能扮作卖货郎,在花上一笔重金后,默默的跟着他们一起同行,
这又再一次验证了那句俗话:“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在夜幕降临前,商队刚好赶到了一处面积不大的绿洲,
绿洲之中,立即有两个蝎尾人身、全身赤红如火的火炎蝎族,手持长矛怒斥着奔了过来。
商队的头人,立即手执一面散发着奇异绿光的锦旗,走上前去,叽叽咕咕的说了一大通,
这商队头人也是个人才,竟然还懂得火炎蝎族的语言,能够畅通无阻的与之交流,实在是把秦枫给看呆了。
过了一会,商队头人返回后,便让人就地安营扎寨,自己则带了一些人进绿洲去打水。
虽然不能进绿洲,却能补充水源,
而且毕竟是靠着绿洲扎营,旁边就有好几百的火炎蝎族,晚上根本不用担心狼群袭击,能够安心睡觉,
这对普通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
一夜无话,
火炎蝎族虽然凶残无比,但上头有命,不准杀害持有王旗的凡人商队,
这条命令,已被执行了成百上千年,
但凡敢触犯此命令的,都被严肃处死了。
于是现如今,善待过往的商队,几乎都已成为了火炎蝎族的一条习俗,
一般只要没人作死的主动挑衅,在绿洲中过夜还是很安全的。
如此又走了月余,
这一天,商队终于来到了火炎蝎族的都城所在,
说是都城,其实就是一座几千丈高的风化红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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