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也好不到哪里去。
独眼狼剩下的那只细长的独眼之中,闪烁着幽幽的绿芒,他挥剑将一名骑士的脑袋砍飞,喷泉一般的鲜血从其断颈之中冲天而起,溅了他一身一脸。
他“桀桀”狂笑,伸出猩红的舌头将溅到嘴边的鲜血舔干净,心中只感到莫名的兴奋,甚至比将不断挣扎的女人压在胯下,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任由操.弄,听其娇.喘哀嚎还要来的让人舒爽。
他非常地喜欢这种感觉,甚至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这种感觉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体会到了,在他第一次拿起剑杀人的时候,就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这种感觉。
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而恶狼佣兵团也还不叫作恶狼佣兵团,当时的他只是团里一名打杂的奴隶,男奴隶向来只有几种命运,第一种就是被送上战场当作炮灰,第二种就是被训练成为杀手死士,第三种就是像他一样不断的劳作,直到再也干不动了,悲催的死去。
当时的他连普通的打杂工人都比不上,不仅食不果腹,而且衣不蔽体,更可悲的是还要经常遭受团里佣兵们的欺辱。每一天他都被整得遍体鳞伤,每一次鸡鸣破晓,睁开眼睛的时候,都是一天噩梦的开始。
他当然也想过逃跑,但是很快又会被抓回来,遭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劳累、伤痛、饥寒交迫,当他每次睡觉的时候,他都害怕闭上眼睛之后便再也睁不开了,就这么一睡不醒,在梦里死去。
终于,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他还年轻,他不能死在这里。
一天夜里,他乘着看守的佣兵喝醉了酒熟睡之际,拔出佣兵的剑,插进了他的心脏,将其送回了地狱的故乡。
那是怎样一种感觉?紧张、害怕、欢喜、兴奋,五味杂陈,总之他全身的毛孔都舒坦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次老天爷终于睁开了双眼,他奇迹般的逃脱了,逃出了那个地方,逃脱了那个人间地狱,有多远就跑了多远,他一刻也不敢停下来,也不想停下来。
当然,杀人这种事就像是赌博一样,有了第一次自然就会有第二次,即便你明知道事不可为,但是恶魔已经在你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你总会这样安慰自己,反正已经做过一次了,再做一次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于是一次次的安慰,一次次地突破心理防线,直到你把这些事做得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自然,直到你彻底的泯灭了人性,化身为恶魔。
他最终还是走上了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不归路,但是他并没有任何的悔意,在他变得足够强大之后,他更是回去将曾经欺辱过他的佣兵们全都剁成了碎片,喂了那只看门的老狗。
那些人的面孔他其实早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让他至今仍然记忆深刻的是那条饿得皮包骨头,骨瘦如柴,连站都站不稳,走路直打颤的老狗那一顿吃得有多么的欢实,结果活活的把肚皮给撑破,就此一命呜呼了,却也是个无福消受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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