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秋游的地点,选在古山。
古山是冷江市最高的一座山,山间林木茂盛,翠色相叠,一直以来是周末渡假的好去处。山间还有溪流,全长五公里,前几年市里搞旅游开发,将那条溪流搞了个漂流项目。
如今秋意已浓,漂流当然是没法玩的了。
山中还有一山谷,叫“木槿谷”。名字的由来就是因为那里头种满了木槿,每到秋季,到处都是鲜红娇嫩的花朵,很是美丽。
这次霍家翔的本意是想借助木槿谷鲜花盛放的浪漫场景,再次向谢妤蓁表白的。
他跟谢妤蓁认识三年多了,表白了很多次,皆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每一次,谢妤蓁的拒绝,又颇为巧妙,既不伤霍家翔面子,也让他的内心当中侥幸存着一抹希望。
每一次都不外如是,这一次失败了,他心里还有希望,于是等到希望的能量增满了之后,再次一表白,若是失败,就再一次的积蓄告白的勇气与能量。
至今,距离上次表白的时间约有六个月了。
这对霍家翔来说,是个非常久的时间间隔。他恨不得每天都去表白,直到谢妤蓁答应为止。但他又怕这样做会惹得谢妤蓁反感,人都是如此,心里一旦重视某些东西,就愈发得会显得投鼠忌器。
两辆车,脱离了繁闹的市区,进入了山区道路。
霍家翔的车子在前方引路,他一个人坐在后座,时不时地要回头向后面那辆车看一眼。
每次他都能看到开车中的邓志杰和谢妤蓁在有说有笑!
这让他恨得咬牙切齿,“混蛋……混蛋……”
如果杀人不犯法,霍家翔现在就想拿把刀冲下车去把邓志杰捅的十刀九刀。
开中中的保镖注意到了霍家翔的情绪变化,问道:“二少,何事惹你如此生气?”
霍家翔哼了一声,扭转过头来,一字字狠声道:“坤子,我要你想办法把姓邓的那小子弄死!”
名叫“坤子”的保镖淡淡地应了一声,没二话,即答应下来:“好,二少要如何弄死他?”
霍家翔拳头紧握,道:“一定不要让他死得痛快,要先折磨到他欲死不能,然后再弄死他。”
“可以,但是要弄死他,这次可不行。”坤子很平静地说道。
本来他奉命前来当霍家翔的保镖就是霍休的意思,霍休跟他说不得让任何人伤害他这个弟弟。如果有人胆敢跟霍家翔做对,那么如有必要,可以弄死对方。
霍休是黑-道出身,手段之狠辣,非一般人可比。
而这坤子则是他手下的一名悍将,早年在部队里任过连长职,后因受伤而退役。退役之后,身无特长,幸被霍休挖掘,从而加入了霍家势力。
“为什么这次不行?”霍家翔很郁闷,弄死邓志杰,他一刻也不想等。
坤子表情淡淡地说道:“这次出来,太多人知道,如果姓邓的小子出了事,我们脱不了干系。况且,这次妤蓁小姐也在场,要想瞒着她弄死她的绘画老师,这可不太容易。”
霍家翔咬着牙,想了一下,道:“这古山这么大,随便想点什么办法弄死他不就得了?突发事件呢?意外呢?这些都可以啊,你好歹以前还在部队里当过连长,不会连这点事都搞不定吧?”
坤子眉头微微向中间缩拢,沉默了几秒,道:“好吧,如果二少坚持要弄死那姓邓的小子,那我就尽量找个机会。”
听到坤子这么说,霍家翔心里这才舒坦一些。不由又回头看了邓志杰一眼,心中恶毒地狠狠骂道:“王八蛋,喜欢当电灯泡是吧?这次我要让你有命来,没命回。”
两车一前一后,沿着山道行驶了半个小时,来到了一处宽阔的平地停车场。
四人下了车,带着野炊、露营的工具开始爬山。
主要的物资东西,都放在霍家翔的车后尾。他准备的东西果然很多,分散开来,十个人份都足够。
甚至备用的帐篷,也多弄了两个。
三个男人包了全部的负重,谢妤蓁美美的蹦蹦跳跳显得悠闲极了。她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时不时地拿出单反相机来给三人拍照、拍风景。有时她跑得远了,也会催促着后面三个大男人快点快点。
谢妤蓁的甜美、活泼,让大家都喜欢她,看到她开心的样子,不止是邓志杰、霍家翔,就连那叫坤子的保镖,嘴角上都有一丝笑意。
上山的路,是陡峭笔直的,比较难爬。从山脚到山顶,大概有十公里左右的距离。
爬山是相当考验体力的,那位坤子体力极好,邓志杰一直暗中观察着他,发现他的步伐和呼吸配合得相当有节奏。
反观霍家翔,他就不行了。温室里的花朵,毕竟是吃不了多大苦头。爬了不到一里路,他就喊累,然后把背后的包袱让坤子提着。
坤子没二话,伸手接过包袱,就扛在背后,照样爬得不慢。
霍家翔没了包袱之后,速度突然陡增,一下子追上了谢妤蓁,陪着她拍着拍那,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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