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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山这种究极老油条都说了没辙,只能在看守所里面帮我运作一下,就说明事情几乎没得扭转。
呵呵,真是没想到。
我本本分分地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有被当做犯人处理的一天。
“那事情应该怎么定性?是打架斗殴,还是故意伤人?”我苦涩地问道。
三个警察的脸色都不好看,沉默了很久,中间那个才沉声说道:“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我笑了,知道他们最重要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看哪边背后的人,更不能够得罪。
我万万没有想到,最后他们讨论出来的结果,竟然是故意打架斗殴,无意致使轻伤。
且双方都有无意造成对方轻伤的情况,应该对我进行从轻判处。
能出现这个结果,估计也是警察们选了个折中的办法,想两边都不得罪。
李刚瞬间就坐不住了,表示觉得这个判罚不合理,应该算故意伤人罪。
但局长却振振有词道:“我觉得没有问题。从供词和现场来看,镜子的确是被无意打碎的。”
“两边都没有凶器,构不成故意杀人。只是在打架斗殴的过程中,不小心用玻璃碎片伤到了对方。”
“这一点两个被害人也在供词里面说了,是无意用到玻璃碎块的。他手里握着玻璃碎片,周国鹏觉得危险下意识不让他继续动手,所以造成的手掌割裂。”
“都是误伤嘛。”
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很诡异,关键是他说得还很有道理。
从公事公办的认真角度来解释,还真没法让人反驳。
服气,果然能坐到这个位置的人,没一个简单的货色。
陈安琪挽着我的胳膊,在一旁立即问道:“那应该怎么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先前坐中间审讯我的警察看了李刚一眼,紧接着对我说道:“处罚一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
还好我发了一个月工资,不然特么罚款都交不上,还要麻烦别人。
可罚款都是小事,主要是十五日拘留啊。
也不知道看守所里是什么情况,会不会像香港电影里面那么乱,把人弄得死去活来的。
我苦笑着看向陈安琪,心头复杂得很,一团乱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没事老公,我等你。”反倒是她冲我挤出一个笑容,紧紧将我抱住,狠狠在我嘴唇上吻了下去。
妻子甚至将我的嘴唇都咬破了,似乎不这样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情绪。
我也紧紧地将她抱住,死死的不愿撒手,特别贪婪她的身体和那种安心的感觉。
至于四周人的目光?我去尼玛的,能有我抱老婆重要?
“差不多就行了,又不是牢底坐穿,十五天拘留不是闹着玩吗?”李毅山在一旁无语地开口。
经历不同,看待事件的态度就不一样。
在我和陈安琪松开怀抱之后,警察走了上来。
“咔擦”一声,我的手腕挂上了冰冷沉重的手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