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好奇心 季风的骨子里是个不爱热闹的人,因此,他根本就不喜欢酒吧这种地方,这倒不是说他有多么的清高,而是他这个人天生就不喜欢去热闹的地方。[。wanshuba]所以说,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有人围观的地方,那里肯定找不到季风。因为他每一次见到这种场面都是远远地避开,转而走人。可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凡人,不能脱离社会不是。所以,有的时候,为了朋友,他也来过不少次。他跟他的那些个朋友不同的是,他每次去酒吧都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般都是冰果汁,最多只是一杯啤酒。而他的那些个朋友就不同了,来这里就是为了寻找异(性)。他们的目标当然都是一些美女,没有男伴的美女。为此,季风不止一次地嘲讽他们是一帮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而他们也坦然受之,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用小学老师的话说就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玫瑰酒吧的门口,季风老远就看到了正在朝他招手的(鸡)眼。
“你如果不招手的话,我还以为你改行当门童了呢?”
“你难道不知道门童都是由帅哥来担任的?”
季风做了一个呕吐状:“就你这模样还帅哥?摆脱,你有些自知之明好不好?如果这家酒吧请你来做门童的话,客人至少会减少一半,剩下的一半也会渐渐流失的。”
“太伤害了,不带这么说的,我好歹也是你哥们。”
“这更能证明我这个人的诚实,并没有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而说假话,呵呵”
“你够狠。”
走进酒吧,季风就感受到了里面气氛的热烈。震耳(欲)聋的音响,舞台上的劲歌热舞。酒吧内部被分割为两个部分,一边是非常安静的所在,一边就是这里里。季风每一次来到这个酒吧,都是来这里,从来就没有去那可以安静的喝酒的地方。盖是因为请他来酒吧的人,都有相同的嗜好。
(鸡)眼对这里是轻车熟路,很快就找了一个较好的位子。他打了一个响指,立刻就有穿着某品牌啤酒广告衫的啤酒妹走了过来。(鸡)眼要了一打啤酒,而季风则一如既往的只是要了一杯冰果汁。季风很少喝酒,用他的话说,不喝酒可以让他随时保持清醒,不让人有可乘之机。这都是他爷爷的功劳。也不是所有季家子弟都是那么严于律己的,季风的老爸就是一个例外,他从部队里回去之后,很快就跟周围的人融为一体,每次吃饭都是无酒不欢。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家里没酒了,他愣是只吃了小半碗饭,就放下筷子。季风老妈见状,不得不让人买了一箱茅台送来。季风的老爸知道之后,立刻从书房冲出来,重新回到了餐厅。半斤茅台下肚之后,他愣是再吃了三碗米饭。
季风跟他老爸完全不一样,他很多时候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勉为其难地喝一点冰啤酒。二十多年来就放纵那么一回,就跟未来的大姨子发生了*。那些朋友笑话他的时候,他接连叹气说是晚节不保。(鸡)眼早已经见怪不怪,因此,他见季风只要了一杯果汁,就跟没看见似的。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我说小(鸡),总公司来的那个美女怎么会点名让你去做助理呢?”
季风心说,我当然知道,她就是想报复我,只是没有得逞,反而被我又*了一次。可是他不能把这说出来。因此,他只是含糊其辞地说:“我哪知道?”
(鸡)眼盯着季风看了一会,想从季风的脸上看出些什么,可是他注定要失望了。作为老资格的业务员,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是最基本的要求。
喝了两瓶啤酒之后,(鸡)眼的情绪上来了,他锁定一个目标走了过去。
“哥们,我发现一个目标,很正点的。”
(鸡)眼说完,根本就没有理会季风,一个人走下了舞池。跟着震耳(欲)聋的节奏开始扭动着身体。季风则一如既往地当着观众。他看到(鸡)眼已经挤到了一个漂亮女人的身边,两人开始配合着跳起了热舞。引来周围一片尖叫。气氛愈发的热烈了,有几个忘乎所以的女人,竟然脱了上衣,拿在手中甩了起来。两只丰硕的大白兔,随时有冲出胸罩的样子,季风看了很是担心。不知是谁趁机夺走了她们的衣服,她们也没有在意,有两个干脆一伸手把自己的文胸也拉了下来,放在手上乱舞。胸前的两团,在空气中上下翻飞,现场立刻就达到了*,口哨声此起彼伏。
“年轻人就是疯狂啊!年轻就是好。”季风如是地感慨着。他全然忘记自己也才二十多岁。
季风好整以暇地看着(鸡)眼,这个时候,(鸡)眼已经跟那个女人打得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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