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当时正是十一点半。我还没有脱衣服。我听到枪声时,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枪声并不很响——好象被什么捂住了似的。我奔下楼来,跑到那间屋子时,也不过半分钟的功夫。”
“那时门是开着的吗?”
“是的,门是开着的。可怜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和你现在看见的一样。他卧室里的蜡烛仍然在桌上点着。后来过了几分钟,我才把灯点上。”
“你一个人也没看见吗?”
“没有。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随后走下楼来,我连忙跑过去,把她拦住,不让她看见这可怕的景象。女管家艾伦太太也来了,扶着她走开。艾姆斯来了,我们又重新回到那屋里。”
“可是我肯定听说过吊桥整夜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在我把它放下以前,吊桥是吊起来的。”
“那么凶手怎么能逃走呢?这是不可能的!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的。”
“我们最初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你看!"巴克把窗帘拉到一旁,让他看那已经完全打开的玻璃长窗。"你再看看这个!"他把灯拿低些,照着木窗台上的血迹,象一只长统靴底的印痕“有人在逃出去的时候曾站在这里。”
“你认为有人蹚水逃过护城河了吗?
“不错!”
“那么,如果你在罪案发生后不到半分钟就来到屋中,罪犯当时必然还在水里。”
“我毫不怀疑这点。那时我要是跑到窗前就好了!可是正象你刚才看见的那样,窗帘遮住了窗户。所以我没有想到这点。后来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可不能让她走进这间屋子。那情况简直太可怕了。”
“实在太可怕了!"医生看着炸碎的头颅和它四周的可怕血印说“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可怕的重伤呢。”
“不过,我看,"警官说道,他那迟缓的、被那乡巴佬的常识局限住了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洞开的窗户上面“你说有一个人蹚水过护城河逃走,是完全对的。不过我想问你,既然吊桥已经吊起来,他又是怎么走进来的呢?”
“啊,问题就在这里啊,"巴克说道。
“吊桥是几点钟吊起来的呢?”
“将近六点钟时,"管家艾姆斯说。
“我听说,"警官说道“吊桥通常在太阳西下的时候吊起来。那么在一年中这个季节,日落应该是在四点半左右,而不会是六点钟。”
“道格拉斯太太请客人们吃茶点,"艾姆斯说道“客人不走我是不能吊起吊桥的。后来,桥是我亲手吊起来的。”
“这样说来,"警官说道“如果有人从外面进来——假定是这样——那他们必须在六点钟以前通过吊桥来到,而且一直藏到十一点钟以后,直到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每天晚上都要在庄园四周巡视一番。他上床睡觉以前最后一件事是察看烛火是否正常。这样他就来到这里,那个人正在等着他,就向他开枪了,然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跑了。我认为就是这样;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它解释能与眼前的事实相符。”
警官从死者身旁地板上拾起一张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姓名开头大写字母v。v.,下面是数目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道。
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
“我以前从没注意到这个,"巴克说道“这一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v。v.——341。我弄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警官的大手把名片来回翻着说道:“v.v.是什么?大约是人名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找到了什么?”
壁炉前地毯上放着一把大号铁锤,是一把坚固而精致的铁锤。
塞西尔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昨天道格拉斯先生换油画来着,我亲眼看见他站在椅子上把这张大画挂在上面。铁锤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最好还是把铁锤放回发现它时的原地吧,"警官茫然不解,用手搔着头说道“只有头脑极为灵敏的警探才能弄清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是请伦敦警探来清理这个案子吧。"他举起了灯,环屋慢慢地走着。
“喂!"警官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说道“窗帘是几点钟拉上的呢?”
“在点起灯来的时候,"管家回答道,"四点钟刚过没多久。”
“完全可以肯定,有人藏在这里,"警官又把灯拿低了。在墙角那里,长统靴子泥污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敢肯定,巴克先生,这就完全证实了你的推测。看来,凶手是四点钟以后窗帘已经拉上,六点钟以前吊桥还没吊起来的时候溜进屋里来的。他溜进了这间屋子,因为这是他首先看到的一间。他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藏身,所以就躲到这个窗帘后面。这一切看来非常明显。看样子,他主要是想盗窃室内的财物。可是道格拉斯先生正巧碰上了他,所以他就下了毒手,溜之大吉。”
“我也是这样想的,"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是不是在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
我们为何不趁凶手还没走远,把这个村镇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说道:“早晨六点种以前没有火车,所以他决不能乘火车逃走。假如他两腿水淋淋地在大路上步行,大约人们会注意上他的。在没有人来和我换班以前,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认为你们在水落石出以前,也是不便走开的。”
伍德医生拿起灯,仔细地检查尸体。
“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这可和案情有什么关系吗?”
死尸的右臂露在外面,直露到臂肘。大约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奇特的褐色标记——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三角形,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的——在灰白的皮肤上显得异常醒目。
“这不是针刺的花纹,"伍德医生的目光透过眼镜紧盯着标记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象这样的标记。这个人曾经烙过烙印呢,就象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近十年间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塞西尔巴克说道。
“我也看到过,"管家说道“有很多次主人挽起衣袖,我就看到那个标记。我一直不明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么,这和案情没有什么关系了,"警官说道“但这是一件怪事。牵涉到这一案子的每桩事都这么怪。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手,惊呼起来:“他们把他的结婚戒指拿走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不错,真是这样!主人左手小指上总戴着纯金结婚戒指,再上面戴着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天然块金戒指和盘蛇戒指都还在,唯独结婚戒指没有了。”
“他说得不错,'巴克说道。
“你是说那只结婚戒指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吗?'警官问道。
“始终如此!”
“那么这凶手,或者不管他是谁吧,首先要把你说的那个天然块金戒指取下来,再取下结婚戒指,然后再把块金戒指套上去。”
“是这样。”
这位可敬的乡村警官摇起头来,他说:“依我看我们最好把这个案子交给伦敦去办吧,愈快愈好。怀特梅森是一个精明人。当地案件没有怀特梅森应付不了的。过不多久他就要到这里来帮助我们了。不过我想,我们只好指望伦敦把事情办到底。不管怎么说,不怕说出来让人笑话,象我这样的人,办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力所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