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回尼姆
众人下船以后,进入鹿米国最边缘的城市尼姆。
尼姆是一个小城市。鹿米国也没有大城市,他的国土面积,还不及楚国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人口也不多,中西部主要以打渔为生,鹿米国南部,是广褒的平原,主要种植水稻,小麦。
尼姆虽然人口不多,却很热闹,世界各地的商人途径尼姆的时候,都会停留几天,给这个边陲小镇,带来空前的繁荣。
费娇娇很久没有呼吸到这样清新的空气了,上岸以后,马上那个做了一个深呼吸,仰头看着蓝天,心中生出无限感慨。
这是自由的味道,夹杂着鱼腥味的自由。
欧阳并没有带人出来,上岸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尼姆的人穿着的很怪异,炎热的天气。他们缺包裹的非常严实,无论男女,只露出一双眼睛,人们想要分辨男女,就要看他们头上的装饰,男子头上,插着一根海鸟的羽毛,女子的头上,则是五颜六色的珠子,大多是红色的珊瑚珠。
费娇娇颇感兴趣,对慕容天枫说道:“二哥,我也想买一身他们那种衣服。”
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应进城以后就给她买。
尼姆没有城墙,整座城市,杂乱无章,问了几个人,他们都不懂费娇娇他们说的话。
四个人尴尬的走在街上,希望能够遇到一个懂当地语言的人。
费娇娇仔细听着他们发音,一个音都听不懂,尼姆的语言,不同于他之前听过的任何一种语言。
好在,这个世界有一种无声的语言,是相通的,银子。
因为不知道成衣铺的标志,四个人看到店铺就进去,岂料,很多店铺禁止男人出入,四个人。无数次被人轰了出来。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成衣铺,只卖女装,四个人又被轰了出来。
慕容天枫一时头大,沉着脸问费娇娇是否必须要买一身那样的衣服穿,费娇娇忍住笑点头。
众人无奈的又走了一条街,终于看到了一家成衣铺,这次,四个人顺利的买到了衣服。
当四个人换上当地的衣服,互相看着对方的时候,终于忍不住笑了。
费娇娇挑了一身近似天蓝色的袍子,不知道这是何种布料,看起来很厚,穿上才发觉,凉爽透气,不沾身。
欧阳和慕容天枫都是挑的黑色,厐公子却挑了一件墨绿色的袍子。
费娇娇一扫之前的抑郁,只觉得神清气爽,天地万物在眼里,都是美的。
四个人找了一家人多的馆子进去,看别人吃什么,就照葫芦画瓢。也点了同样的饭菜。
幸运的是,这家老板能够听懂一点盎格鲁语言。
费娇娇和他谈了几句,得知尼姆现在正在举办求神大会,为期九天,明天是第一天,九天内,尼姆城中,五条主要街道,都会摆上免费的小吃供路人食用。
求神大会上,将选出这一届的转世神,转世神会在尼姆城中停留一年,直至下一届转世神选出来。
这一年内,转世神在尼姆城中,吃穿住行,都有尼姆城人,免费供应。
费娇娇凝眉,如此说来,转世神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不能理解,他们怎么会接受一个外来人做他们的转世神,崇拜一个平凡的外来人,听来,着实可笑。
费娇娇一下没了兴致,而且心底突然一阵慌乱,遂说道“欧阳,我们回去吧,我不想玩了。”
欧阳不解,她刚刚明显的很感兴趣。为何又在一瞬间改变了主意,转头看向厐公子,厐公子耸耸肩,表示此事与他无关。
费娇娇说道:“我真的不想玩了,厐公子,我们还是到下一个海岛再补”
“不行,我们船上的物资已经匮乏,现在我们既然已经靠岸,没有理由饿肚子,**,有我们在,你不会有事。”
费娇娇见他说的有理,那一阵心慌过后,也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就不再坚持。
厐公子找了客栈,让他们先住下,自己回船上接几个人过来,大家一起玩。
费娇娇走了一路,早就累了,进了客栈之后,伙计带着他们进了房间之后,费娇娇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再也不想走半步路。
不一会儿。伙计端上一壶茶,一盘点心,一盘水果,水果倒也是常见,那点心,着实勾起了费娇娇的食欲。
乍一看,这盘子点心,就像在鱼缸中摇头摆尾的小金鱼,精致漂亮,惹人喜爱,甚至不忍心把他们吃进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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