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成田闯进去,看到他的样子,再难保持镇定“慕容,你这是你这是”他说不出来,也不敢说出来。
“麻烦你快点吧给我烧水。”慕容天枫已经没有多少力气说话。
公孙成田赶紧去烧热水,他深知这种毒药的烈性,换作是他,估计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七煞门的人。都是百毒不侵之身,才能保住性命。
这件事的可怕程度,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者与一个武功高深莫测的年轻人比武。其后果,可想而知。
幸好费娇娇没事,否则,他一定会踏平襄州城。
烧了一大锅热水,公孙成田搬了大木桶放在慕容天枫的房间,慕容天枫的身体,脸部已经完全肿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全然失去了玉树临风的外表,而且,他全身呈现紫黑色,就像五月间熟透的桑葚。
公孙成田用一根木棍牵着慕容天枫泡进木桶,然后倒上慕容天枫给他的药粉,慕容天枫虚弱的道:“你快点出去,一个时辰内,我就会没事了,这一个时辰之内,千万要保护好费娇娇。”
公孙成田冷笑“你倒真是惦记着她,告诉你,绝对不许打他的主意。”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和他之间,绝不可能!”
“嗯,谅你也不敢,”公孙成田也知道他心里有个小师妹,只是受不了别人对费娇娇好,只要是男人,他便是排斥的。
费娇娇本想再等一会儿才睡,可惜困意袭来,眼睛一闭,寻周公下棋去了。
第二天醒来,公孙成田等人早已醒来,初晴坐在床边,正等着她醒来。
“娘亲,你真能睡,现在都巳时了。”
“啊,那我快起来给你们做饭,都饿了吧。”
“不用了,除了娘亲,我们都吃饭了,小叔和阿楚叔叔去外边买回来的。”
费娇娇担心慕容天枫身上的毒,穿好衣服,梳妆打扮后赶紧走出卧房,慕容天枫正在和公孙成田下棋,虽然低着头,也可以看出,慕容天枫的精神很好,毒已经驱除了。
“费娇娇,我们今天到街上转转吧,带着几个孩子去买点玩意儿。”
三个孩子齐声欢呼,早就想出去了,只是他们的口音不能也不敢让他们大着胆子出去。
费娇娇也打算到外边吃早点,顺便真正领略一下襄州城内真正的气象。
“那我们都换一下衣服,不要穿成这样出去。”
费娇娇托隔壁的缝衣女做了几身普通的粗布衣裳,就是为了出外的时候方便,其实,她更喜欢粗布衣服,穿着很随意,舒服。
几个人都是最普通的百姓打扮,混迹在人群里,最多的就是显着个子高了一些,并无其他。
街边的摊子上,传来阵阵肉香,费娇娇走过去,原来是馄饨,几近透明的面皮,熬得浓白的骨头汤,撒上秋天晒干的香菜末,涪陵的榨菜丝,东海的虾皮,端的是人间第一美味。
“李老头,来两碗馄饨,多煮几个。”
费娇娇不免抬起头,这几个人,来者不善,不像是专门来吃馄饨的。
李老头来到费娇娇面前,作揖道:“夫人,您先等一会儿,先给那几位爷,可否?”
“好,没问题,老伯,我能等。”李老头千恩万谢,端着原本给他们的馄饨给几个地痞送了过去。
“几位小哥,慢慢吃,不够还有。”李老头暗暗叫苦,早知道襄州比他们成都府还乱,他说什么也不会听从女儿的劝告来这里,襄州城的生意,更是难做。
“这是什么馄饨,又咸又难吃”啪的一声,几只黑陶碗应声落地。
李老头陪着笑说道:”几位小哥不满意,我就再给小哥去煮两碗便是。”
“我们要是吃一百碗都不满意呢。“
“是啊,我们想吃的不是猪肉馅,我要吃牛肉馅。”
“嗯,权哥,我最想吃美人馅。”
“你小子,还真是一个特色中恶鬼!哈哈哈”李老头终于忍不住怒斥“你们三番五次的来要钱,砸摊子,我一个小小的生意人,那里有一大笔银子供你们花销,如果真有钱,小老儿也不会靠着三文五文的讨生活了。”
费娇娇踢了一脚公孙成田,努努嘴,示意让他去管管这个闲事。
慕容天枫轻咳一声,暗中摇摇头,示意他们不要管。
襄州四霸,横行乡里数年,无人敢惹,他们就算今天打抱不平了,明日呢,只要明日李老头一出摊,倒霉的还是他。
他们暗中观察着几个混混到底是如何解决此事,本来吃馄饨的人很多,看到几个人,早就闪躲得远远的,就是热闹也不敢看,只剩下他们几个坐在长凳上,显得十分的突兀。
“老规矩,李老头,我们也不跟你兜圈子了,每个月,一贯钱,剩下的,你赚多少,都与我们无关。”
费娇娇大惊,一贯钱,一个馄饨摊怎么会有能力交出这么多,这不是在难为人吗?
“小老儿哪有本事交出一贯钱,几位小哥,通融一下,家里的几张嘴,全靠着这馄饨摊子混饭吃呢。”
“废话少说,没有一贯钱,我们就天天来光临,直到你交出来为止。”
他每天起早贪黑,剩到手里的钱,也不过两三百文,若是一下子交出一贯钱更何况,他没有一贯钱,前些日子有点钱,全都给老婆子看病了,他现在不借高利贷,就已经不幸之中的大行了。
孰料,众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拍案而起,大喝道:“你们不要欺人太甚!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居然公然打劫百姓还有没有王法!”
“哎呦,这是谁家的小崽子,牙都没有长齐,就想来教训你爷爷了,还真是不开眼,你是他们家大人吗?管住这孩子,否”下一个字还没有吐出来,一记耳光已经拍了过去,公孙成田用了十分的力道,这一拍,那人的嘴角顿时鲜血直流,张开嘴吐出一口鲜血,鲜血里面,裹着打落的牙齿,如果谁有兴致数一下,会发现,他的三十颗牙,全都没了。从此以后,他只能吃水泡的东西,周围的人,莫不为他哀叹,更多的人,是解恨。
———
今天是看着聊斋写的,看着看着,不知怎么就想起新版红楼,新版红楼,只看了秦可卿身死那一段,我有点晕了,是红楼可怕还是聊斋可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