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住一段时间,不好,再换一处。”
贼五端坐后笑道:“楚公子要找的是什么人?”
“我的女儿。”
“哦,自家孩子丢了,定是十分心疼的,不知道楚公子能出多少银两?”
“五爷想要多少?”
“听说楚公子能出五十两,五十两银子,黄二那小子,一辈子也挣不到,所以,他认为五十两对他来说,是个天大的数目,可对我贼五来说,五十两银子,还不够赌一把。”
“只要能够找到我的女儿,要多少数目,五爷尽管提。”
贼五笑笑,一拍大腿“楚公子真乃豪杰,爽快,这样吧,出这个数”他伸出一个指头晃了晃。
慕容天枫一笑“一百两。”
贼五的笑容有些冷,阴恻恻说道:“楚公子也太看不起我贼五了。”
“一千两!”
贼五点点头,笑道:“如果楚公子觉得我要的太多,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慕容天枫忍住怒气,沉声道:“五爷请讲。”
“楚公子帮我杀一个人,今晚三更鼓响的时候,我要看到他的人头,至于您要找的孩子,放心,看见人头的时候,我一定把他带到你的面前,只要我贼五一句话,襄州城没人敢藏个孩子。”
“说吧,想要杀谁?”慕容天枫没有一丝犹豫,十几年来,不知多少人死在他的剑下。
贼五怔住,回答的太痛快,难道他都不问自己要他去杀谁吗?
“这人是外来的一个贼,自从他来到襄州,抢了我们好几笔大买卖,我派了不知道多少人过去赶他,反被他所伤,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杀掉他,官府那边,自有我们出面,楚公子不必考虑后果。出了事,也不会让楚公子承担任何责任。”
慕容天枫点头,状似不经意的拿起茶杯,含了一口水,对着厅中央的柱子射了过去。
茶水变成一支水箭,直至穿过柱子,登时,柱子上出现一个拇指大小的洞眼。
众人看的瞠目结舌,一个个脊背发凉,惊恐的看着慕容天枫,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武功如此高深莫测的江湖人,与她相比,丐帮坤一堂的堂主杨顺也只是三脚猫的功夫而已。
贼五本来只想试试他,孰料反被他将了一军,心中恻恻,一时竟呆在了那里说不出话来。
慕容天枫起身,嘴角流露一个不屑的笑容,道:“五爷,让你的人带路吧。”
到底是贼头子,有些见识,很快他就回过神来,厉声斥责欧哥“欧非,还不快去找人,问问那个什么”
“黄二。”
“嗯,带着黄二赶紧去找人,一个时辰之后,必须把人给我不是楚公子带到面前来。”
欧哥点头应承,带着一干人出去寻找初晴的下落。
贼五亲自换了一壶茶,双手奉上,陪笑道:“楚公子,刚才那是玩笑话,楚公子不要往心里去,我保证,一个时辰内,孩子肯定带到你的面前。”
慕容天枫闭了闭眼,淡淡道:“那楚某人就在这里打扰五爷一个时辰了。”
“楚公子这是困了吗?”
“有一点。”其实,他是不愿意面对眼前的这个人,他觉得这种人,为祸乡里,为人所不齿,且与官府狼狈为奸,若不是因为护着费娇娇等人不能暴露身份,慕容天枫一定不会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
他行走江湖,全都是随性而为,心血来潮,就会打抱不平,心里不顺了,也许会随便找个人杀了,只要是那个人看着不顺眼,就会没有任何理由的杀了。
贼五旁敲侧击,想打探慕容天枫的真实身份,慕容天枫顾左右而言他,总不肯与他说出一句真话。
贼五知晓这人不好惹,想着自己手下人就是全都捆起来,也不见得是他的对手,更是想拉拢他,如果这人能为自己所用,那么,襄州城的大哥,非他莫属。
四个人表面上称兄道弟,对官府,对外来势力,他们一致对外,一团和气,私底下,却是争个你死我活,都想做襄州城的老大。
一个时辰,慕容天枫从来没有觉得一个时辰,是如此的漫长。
他一直闭着眼睛听外面的动静,只要有人过来,他就睁开眼,每一次,都是失望。
“欧哥回来了。”
慕容天枫起身向外看去,欧哥抱着一个孩子走进来,正是让他们急疯了的初晴。
“安娜,醒醒,安娜。”
慕容天枫抱着孩子,咬牙切齿的问道:“是谁伤了孩子?”初晴的衣服已经被撕扯的不成样,最外面的斗篷也不见了,手上,脸上都是伤痕,人也昏昏沉沉不知是睡着还是晕过去了。
欧哥睨向贼五,贼五沉声道:“说!”
欧哥这才大着胆子说道:“是拐子爷手下的人干的,他们看小姐眉清目秀的,正好有个外地客商想花大价钱买个小丫鬟,所以,就把这位小姐绑了。”
“还不快去找郎中过来!”
贼五由命人拿了毯子,盖在初晴身上。
初晴的呼吸很弱,慕容天枫忧心如焚,陡然想起,费娇娇在家里是不是也如他一样呢?一念及此,他走到厅堂门口,发出了信号。
信号一经发出,一簇蓝色的火焰顿时升腾在襄州上空,并发出如鹰啸之声的鸣响。
公孙成田很快就能赶过来了吧。
慕容天枫抱着初晴,双眼灼灼,似要喷出火来。
公孙成田比郎中来的要快,门房大叫着追着喊他停住,一路上,公孙成田不知踹倒了多少人。
公孙成田抱过初晴,伸手一探,眼中的冷芒,令人不寒而栗。
慕容天枫淡淡道:“你回去吧,这里的事情,由我来解决。”
公孙成田抱起孩子,根本不看众人,这些人,在他眼里,还不如路边的杂草清香。
公孙成田抱着孩子一走,慕容天枫就对欧哥说道:“欧哥,带我去找那个人!”是命令而不是恳求。
欧哥有些呆傻,贼五却觉出了不对,这两个人,不是普通的江湖人,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混混,最多,也只是一个有点小钱的混混罢了。
刚才公孙成田出现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公孙成田身上的玉佩,是王孙公子才能有资格佩戴的羊脂白玉。
虽然那人容貌平凡,那双眼睛,却是十分的冷戾,就是他这个见过知州的人,也不敢与他对视。
拐子是他的手下,一直在闹市街晃悠,看到陌生的女童或者美貌的女子,便召集手下人用迷—魂—药掳去,卖到大户人家做丫鬟或者是青楼做ji女。
拐子每月给他上交的银子,是最多的,尤其是拐子手底下那几个会飞檐走壁的小子,也不知拐子用了什么方法,那几个人,连他这个贼祖宗都不放在眼里的。
“五爷,这拐子,是你的手下,所以,欧哥顾忌不敢带我去?”
贼五心一横,挥手道:“算了,楚公子,这个人情我卖给你了,只是有一日求道楚公子身上,楚公子可不要拒之门外。”
“那要看是何事!好了,欧哥,带我过去吧。”
有了贼五的话,欧哥放下心来,他也明白,这件事,楚公子绝不善了,后来那个公子,好像更让人心惊胆战。
黄二被晾在一旁许久,听到别人说孩子找回来了,便兴冲冲的跑到慕容天枫面前,笑道:“楚公子,既然这人已经找回来了,那是不是我这赏银”
“自然不会少了你的,只是,我得去见过拐子再说!”
黄二突然想起什么,脸色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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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明史,宋史方面的书,一直很想把当时社会的最底层人物写出来,这段时间,可能一直都是古代社会中最底层人物的人生百态。
只是我的文笔有限,所以,只能设在架空的年代,其实,我很喜欢宋朝,尽管,他有很多的不尽如人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