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冯三带下去之后,朱志犹豫片刻,方悄声问道:“大小姐,请恕小人直言,这几人,或是达官显宦,或是皇子亲信侍卫。若是杀了这些人……”
能不能杀得掉是一回事,就算真得能杀,只怕也会引来灭顶之灾。
秦姝轻笑一声道:“我没打算让冯三杀了他们。”
朱志疑惑,“那大小姐是打算?”
秦姝道:“对待仇人,手刃仇人是最蠢的做法。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得不偿失。”
“要看他想要什么,在乎什么。
他在乎名声,那就让他声誉尽毁。
若看重前途,那就让他前程尽断。
若想要钱财,那就让他人财两空。”
她眼睛微眯,目光悠远,微微叹息着道:“人死,一了百了。活着,却又事事不尽如人意,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到时,你只管看着,他们自会杀了自己,为你我泄愤。”
朱志听完,若有所思:当年,他家中突遭大难,血气方刚的他拿着刀手刃仇人。
仇报了,他的活路也断了。
这些年过去,当年那个意气风发、乐善好施的侠士,早已变成了遭人唾弃、畏惧和痛恨的山匪。
人们早就忘了他因何为匪,只记得那桩“惨无人道”的灭门惨案。
凶手变成了受害者。
而他,则成了人们口中,那个制造惨案的凶徒。
朱志咂咂舌,心中感慨万千,良久才拱手一礼,道:“多谢大小姐解惑。”
第二日一大早,秦姝刚起身,青桑就过来禀报说,冯三已经带着朱志挑选出来的四个人和一千两银票出发。
秦姝点了下头,表示知道。
沉默片刻,青桑还是忍不住问道:“小姐难道不怕他……”
怕什么?
怕背叛?
还是怕他逃走?
秦姝轻笑一声道:“他本就是个早该死的人,能侥幸留下一条命,就会想着挣出更多活着的机会。”
“更何况,他的软肋在我手里捏着。”
她唇角微勾,一双眸子在烛光里闪闪发亮,“一个人想活,不会承认自己怯懦怕死,而是会给自己找各种需要活着的借口,软肋就是其中一个。”
青桑看着秦姝欲言又止。
她在想,小姐有没有软肋?
大抵是,没有的吧?
吃过饭,秦姝带着人继续去麦田种植玉米。
刚走出庄子大门不久,就看到东面肖家山庄也走出来一群人。
为首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
秦姝乘坐的牛车必须得经过肖家山庄门前的那条路,两队人便在路口交汇处相逢。
秦姝让人往旁边让了让,想请对方先行。
那老者看了看秦姝,笑眯眯地下了马车,揖手问道:“老朽近日总见姑娘在田间劳作,不知姑娘在种植何物?”
秦姝故作不知,朝对方福了福,道:“家父自外邦带回一些种子,晚辈想试着种一种,看能不能成。”
老者满脸惊讶,“外邦的种子?那老朽能跟着姑娘去看看吗?”
说着指了指后面一个年轻男子,“正好,老朽的侄儿也在,若是姑娘需要人手帮忙,也可以搭把手。”
秦姝顺着老者指得方向望过去,眼中飞快闪过一抹异色:那年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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