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司的草头班子迎来了第四人。
李无忌一脸闷闷的接受了征调。
要么蹲死牢去过日子,谨防走漏风声。
要么在江湖司干干活,打打杂,待得军区解除限制的那一天。
前后对比,李无忌肯定是选择后者了。
当然,他也有一条逆天之路,干掉徐茂功,再干掉所有在场的人,然后偷摸离开。
逆天的路就有逆天的难度,李无忌觉得动刀的那一刻,他应该就被徐茂功一剑戳死了。
辛辛苦苦抓了落头氏,什么功劳都没有。
江湖司显然不会将头衔发到内部成员身上。
他觉得手中的落头氏瞬间就没滋没味起来。
见得有人搬出了下半身的躯体,他将落头氏的脖子打了个结,随手就丢了出去。
“我就不该出这趟门,不出这趟门,我还在长安喝茶饮酒玩鸟,我还在教徒子徒孙,我还能逛逛怡红楼,好久没见小翠,也不知道她胖了点没有,哎……”
李无忌发出深深的长叹,只觉自己这趟出来简直是遭罪。
“都督,你看我手无寸铁,能不能赏把剑给我防防身,我在江湖司很不安啊!”
“我都给你征调了李无忌了,你怕什么。”
“那不一样,我和他总有分开的时候,万一遭了可能存在的落头氏,那就是一口咬死的下场。”
“我跟他说了,你上茅厕都行,他会一直跟着你。”
“万一落头氏藏在茅厕里面呢,你不顾及我安危,也看我师兄一点面子呀。”Μ.
“那你到底要什么剑?”
李无忌在长吁短叹,李鸿儒则在纠缠徐茂功。
待得徐茂功终于点头下来,李鸿儒顿时指向了地上的一柄剑。
那是黎雪落的长剑。
也是适合女子所用的剑。
长剑并不宽厚,但剑刃锋锐,又闪烁寒芒。
这是一柄上好的宝剑。
能被刺史夫人收入囊中,这柄剑显然不凡。
对方既非封家的人,毫无疑问,这变成了一件赃物,需要上缴。
李鸿儒顿时打起了长剑的主意。
他虽然吃过妖象肉,让力量大幅度成长,但较之正常的练武者,他身体依旧显得单薄,力气也不足。
而对于追风十三剑这种速攻剑术而言,锋锐且重量较轻的长剑会更适合。
他此时也只能使唤女子的长剑。
咬过铁精,也啃过荡魂铃,李鸿儒很清楚一些器物的材质便是太吾所需的金石。
万一哪天不需要用,他还能将这柄长剑啃掉。
“拿去拿去!”
徐茂功连声嫌弃。
他就没见过男人喜欢女式长剑的。
当然,李鸿儒的眼光还算不错,这柄长剑质量确实上乘。
常人若是想打造这种长剑,需要耗费的代价不菲。
李鸿儒这张嘴巴就是占便宜的,若是平常,他能将李鸿儒吃得死死的,偏偏公孙举还在一旁。
刚刚才承受了公孙举的善意,达成了并州城和渤海郡的几个大交易,他没法断然拒绝李鸿儒。
徐茂功只觉自己心口疼,感觉丢了数百两白银。
他懒得看李鸿儒那喜滋滋捡剑的小模样,肝疼。
一时间,他与李无忌的心情并无多少区别。
‘寒月’
长剑入手,手中亦有着沉甸甸的感觉。
李鸿儒稍微运转了一下手腕,这柄长剑顿时如意了起来。
剑身上篆刻着‘寒月’二字,名字较为女性化,但这不是问题。
李鸿儒用手夹了夹剑身,待得传来可炼化的需求,他顿时就满意了。
能做用,还能吃,这长剑再好不过了。
符合金石的材料贵重,他此时能积攒一些就积攒一些。
一根降龙木已经被他吞掉,他慢慢也要转向金石方面的需求。
若是能换得黄金,那便是更好……
李鸿儒心下打着各种小算盘。
“叔叔,你也玩剑呢。”
公孙韵看着喜提长剑的李鸿儒,羡慕之余不免也跟着询问询问。
“必须的”李鸿儒点头道:“我可喜欢练剑了。”
“那咱们爱好就相同了”公孙韵喜滋滋道:“我还以为你和爹爹一样,整天喜欢捧本书摇头晃脑呢。”
“我喜欢一手提着剑一手捧着书摇头晃脑。”
“爹爹就喜欢生这样的仔,可惜他一直没能如愿,你要是我爹的仔就好了。”
“师兄有你这样的女儿已经是毫无遗憾了,不信你问问他。”
“爹!你……”
公孙韵蹦蹦跳跳的咨询答案,李鸿儒顿时将剑收归于鞘中。
“雪落当初用这柄剑,只是没想到十余年之间,一切都已经变得物是人非。”
陶氏。
全名陶依然。
公孙举的夫人。
也是李鸿儒的嫂子。
得知斯人已逝,她此时的神情颇为伤感。
这似乎不太好安慰,李鸿儒也不知说些什么,只得将寒月剑递交给陶依然观看。
“你真喜欢练剑?”陶依然问道。
“只要是剑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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