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后来,妈妈在富人家里打扫的时候发现靠近西南边的那个房间可以看见高雄当时最高的建筑(五楼高),那就是家的方向。外婆家在前镇区接近小佰的地方,而妈妈工作的地方大概离家有十几二十公里左右。
每个月的领薪水那天,就是妈妈的休假日。当时妈妈只知道一条路,就是高雄唯一有铺柏油的中山路。她就拿着薪水袋(照样原封不动一毛不缺),朝着那栋五楼高的建筑物的方向一直走,中间会走过很多田寮或蛮地,妈妈说当时的高雄,除了盐埕区比较热闹,其它的地方都是农田。
当妈妈走到建筑物之后,就表示家在她的右手边,只要再走十公里就可以到家。
是的,十公里。妈妈是这么说的。
*我妈不只是疯子,还是超人。下集继续告诉你。*
“十公里?天啊!”王小姐惊呼一声“那大概是从台北车站到台北市政府的距离呀!”
“嗯。差不多,”我点点头,在心里大略估算了一下“以高雄的地点来看的话,大概是从新崛江到中山大学大门口的距离吧。”
“令堂都用走的?”王小姐问。
“是啊。没有钱就是用走的。我记得外婆说过一句话“双脚走十里,省得五角钱。”这是台语,意思是十里路对当时的人来说只是一个短距离,而且可以省下五角,当时,一趟高雄火车站到盐埕中心的三轮车钱大约是七角。”
“所谓的一趟是来回吗?”
“对,就是来回。如果车上超载,那七角就赚得很累了。”
“超载是几个人算超载?”
“三个。三轮车只能坐两个人的。”
王小姐跟魏先生听出兴趣似得越坐越近,我们坐在公园里的小长椅上,访问越来越不像访问似地聊了起来。
“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呢?”王小姐说。
“外公跟大舅舅说的,我刚刚有说过,他们当年在高雄骑三轮车。”
“所以,如果他们一天载了五趟,也才赚三块五角?那一个月也大概一百元左右而已,不是吗?”
“是的。不过,听外公说,他跟大舅很努力在载客,客人一下车,他们就马上再赶回原本的待客点,缩短来回的时间,一天下来,就会多出较多的时间多载到一些客人。”
“所以收入比较多一些?”
“其实不会多很多,不然大舅跟我妈也不需要出去帮忙赚钱,在年纪都还那么小的时候。”
“也对。他们当时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就开始在帮家里赚钱过日子,想想我们十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在学校里刘德华郭富城林志颖的尖叫着。”
王小姐自己说着说着大笑了起来,魏先生听了也笑着说:“那是你们女孩子的疯狂,我们可不是。我们男生听见刘德华郭富城都是脏话伺候!”
听魏先生这么一说,我也笑了起来。
“所以,令堂十二岁之后,就没有再接受教育了,是吗?”王小姐问。
“不,我妈不是一个会屈服于命运的人,”我笑了一笑,推了推在鼻梁上的眼镜,继续说着“她在十五岁的时候回到学校了。”我从口袋里拿出了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根,然后点上。
富人家里有个跟妈妈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大概小了妈妈一两岁。每天都是妈妈在替她准备早点跟学校制服。听妈妈说,她是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只是生活优渥的关系,很多生活技能一窍不通,连绑鞋带跟拿筷子都不会。
她叫什么名字,妈妈已经忘了。所以姑且,我们用小美阿姨来称呼她吧。(算一算,她也应该五十岁了,叫她阿姨应该是非常合理的。)
小美阿姨常常跟我妈聊天,在我妈替她绑辫子或是陪她上学的时候。小美阿姨常跟我妈说:“学校真是个好玩的地方,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
这话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杀伤力,但听在我妈耳里,那是一句有爆炸威力的话语,在一个几乎被时代宣判没有机会再回学校的十二岁小女生的眼里,能上学的孩子除了幸福之外,还是幸福。
“我很想再回学校去啊!”这是妈妈心里的声音。她跟我说,当时她曾经偷穿小美阿姨的制服,在她替小美阿姨洗衣服的时候。她在厕所里偷偷地想象镜子里面的自己就是老师,而镜子外面的她正在认真的听课。
然后,时间过得很快,小美阿姨上了初中,妈妈也在富人家待了两年。她开始替富人家打理一些店务。富人家是在做电器买卖的,在当时的年代能做电器买卖是非常不得了的富裕。
但说是打理店务,其实也只是帮忙扫扫地,撢一撢搁在电器上的灰尘。或是替老板到访的朋友奉上茶水。那些热水瓶电汤匙甚至电视机收音机等等的东西,她是连碰都不敢碰。
有一天,小美阿姨被女主人带出去,没多久之后回来,她发现小美阿姨的脸上多了一副眼镜。
“你怎么了?”妈妈问。
“近视了。”小美阿姨说。
“近视?”
“嗯。就是看东西有点模糊的。”
“那你把眼...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