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给爆了。
我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的家庭,妈妈因为怀了我的关系辞去了工作。我出生之后三个月,她跟外婆说要带着我去搭车到金山找我爸爸,但其实妈妈身上的钱只够搭到台南县的北部,也就是现在的麻豆镇。
听妈妈说,她背着我,拎着我的婴儿用品(其实也只有奶瓶跟尿布,当时的尿布是手洗的。),走上中山高速公路。几个小时后被高速公路警察赶下交流道,她又沿着中山高底下继续走,走到没路了再走上交流道,然后又被交通警察赶下交流道,就这样一直循环,直到第一个晚上向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边的公路警察请求帮助,在公路警局的分队里要到一间可以睡觉的房间。
第一天,妈妈走了大概有十个小时。
第二天,公路警察把我跟妈妈送到交流道下,妈妈继续沿着中山高底下走,见到交流道就上去,然后又被赶下交流道,就这样循环。直到第二天晚上,妈妈在高速公路警察局出名了,第二天就有奔驰的警车载我们到休息站去,还有便当可以吃。
接下来,每天都有警察送便当给妈妈,但碍于规定又必须把妈妈请下高速公路,晚上一到,妈妈就走上高速公路,然后就会有警察载我们到休息站。
这一走,妈妈一共走了五天,从麻豆到基隆的高速公路起点。
我第一次听到妈妈告诉我这段过去的时候,我的下巴没有离开过地上。我不知道像她这么一个柔弱女子,背着一个像猪的孩子(我出生时是4002公克,巨婴一枚),要从台湾南“走”到台湾北,到底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妈,你真的用走的到基隆?”当时,我惊讶的问着。
“大部份都用走的,警察载的路程都不长。”妈妈说,用着她较流利的台语。“到基隆绑才打公共电话给你爸爸,要他来带我们,结果在基隆车站等他等了好几个小时他才下班。”
后来我问妈妈为什么坚持到金山去找爸爸。妈妈说,因为家里没钱,加工区的工作又辞掉了,外公外婆都还在工作,没人可以替她带我,所以她决定到金山跟我爸爸一起生活,她也可以带着我去应征帮佣,帮别人洗衣拖地带小阿。
但是,妈妈在到金山后的两个月中,渐渐发现爸爸没有办法养活妈妈跟我。并不是爸爸在外面养小老婆,也不是他赚的钱不够多。
而是赌博。
妈妈说,爸爸赌博赌到几乎不回家,上班的时候就是睡觉。所有的薪水大都输光,只留了一些给妈妈买菜和我的奶粉。赌到开始欠别人钱的时候,爸爸连班都没去上了。
“那时候,可以跟你爸爸见面的地方是菜市场的角落,或是很晚很晚的时候,我们住的地方的后面那个小学后门。再过没多久,讨债的人讨到家里来,拿了一张十二万的借据说你爸爸一共欠了这么多,我跟你爸爸的夫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失效了。”妈妈说。
那时候,我才六个多月大。
妈妈请小姨婆到金山来把我带回高雄。因为她要留在金山把爸爸的事情处理完,然后办妥离婚才能离开。
小姨婆说,从基隆往高雄的火车上,我哭了六个多小时,哭累了睡,睡醒了继续哭,我本来是个不怎么会哭的婴儿,怎么这天会哭这么惨?
“你可能是感觉到爸妈要分开了,所以才一直哭吧。”小姨婆说。
虽然她的说法太神了,有点无谓的夸张,但以那时的情况来说,我的哭声或许让她觉得悲哀吧。
我跟爸爸这么一分开,就是漫长的六年。再跟爸爸见面的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我还记得那天是外公到学校来带走我。他站在我的教室外面,跟班导师说了几句话,然后班导师就叫我带着书包跟外公离开。
“要去哪里啊?阿公?”印象很深刻的,高雄炽热的中午时分,太阳照射下,脚边晃漾着短短的影子。我抬头看着外公,阳光太强闪痛了我的眼睛。
“带你去找你爸爸。”阿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