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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禩/莫沫她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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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外篇不想分开一段段发,所以,可能不是每天有,但每次都是完整的一个外篇。这篇就是六千多字的。

    骄阳似火!

    浦东机场内,冷气开得很大,只穿一件夏衣,稍微不挨冻的人,皮肤都冻出一些鸡皮疙瘩。莫沫木然地站在平滑电梯上,他的心,此时就像在冰雨里晾着,又冷又湿。而烟灰色薄西服商议内袋里的那枚十克拉的钻戒,却如地狱烈火一般,烧灼着他的胸口,冰火交融的煎熬,是不是就是这样?

    故意染白的寸长雪发,半框金丝边眼镜,配上这样一张儒雅,精致的脸,十个人看到,十个人驻望,不分男女老幼。而他眼角两道浅浅的细纹,又为这份儒雅添上几分轻染的沧桑,应和着那头雪白,使他整个人看起来不染尘世地清灵。有几个少女,甚至在一边,捂着胸口,呆呆地地看着他。

    若是往常,莫沫或许会对他们回以礼貌地一笑。但现在他借着从口袋掏手帕的动作,捂住那枚钻戒,捂住受着冰火煎熬的心:诺诺,诺诺他还是晚了吗?他可以安慰自己说是同名同姓吗?他可以欺骗自己说那个他最纯最美的初恋,依旧在等他吗?等他?呵呵,当初是他倔强地先推开她的,不是吗?

    机械般地提了行礼,机械般地坐上出租车莫沫地思绪飘到了十二年前。家境小康的他,大富之家的她;校草的他,校花的她;才子地他,才女的她不负全校学生众望。走到了一起。他还记得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一次校演结束,在拥挤地人群中。他握住她的手,心仿佛从胸膛里跳出来。她笑得让月亮失色。他羞得脸色仿佛煮熟地虾,手里直冒汗,怕弄脏她的手,却又舍不得放。

    朋友,同学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只有他知道,自己一直将她当做女神一样,小心翼翼地对待,不敢越雷池半步。偶尔一个牵手,一个拥抱,他都会开心好几天。

    但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他们在一起。作为辛家的长女,她在高三的时候,辛家就决定送她去英国接受所谓的精英教育。也是在这样一个热夏。当他还挣扎在黑色七月地高考时,她起程去了遥远的雾都。莫沫不顾一切地飞奔到机场,第一次。心痛的他吻住了心目中的女神,并向她许诺。等她回来。

    背誓的。往往总是先许诺的那个!那天,一转身。一个稚气的少年拦住了莫沫的去路。少年告诉他,今天那么漂亮的她,手中挽着地包四千多,那身让他将心中女神疑为花中仙子的浅粉色长裙一万多,让他羡慕地,从脚底往上,缠着她修长小腿的白色细跟凉鞋六千多,还不包括她身上地各种小配件。

    少年的眼神中没有半分瞧不起莫沫地意思,只是直直地叙述着这件事。末了,少年只说了一句:“我姐是重感情地人,如果她心里喜欢你,便是我爸阻止,她也会跟你走。可是,除了那不能吃,不能看的感情,你还能拿什么来爱她?”

    “我,还能拿什么来爱她?”莫沫失魂落魄地离开机场。想到以后,若是高贵如仙子般地诺诺,穿着打折才能买到的过时的衣服,穿梭在自由市场和人讨价还价莫沫的心,就不可抑制的颤抖虽然才十八岁,但他想的是要和她过一生一世,可是,他,能给得起她幸福吗?

    高考,并不理想!莫沫没有考上本以为十拿九稳的北大,而去了南方一所一流大学,读非常冷门的专业。临去报道前,辛诺的父亲找到了他。至今他还记得,当时那个看似温文而雅的男人对他说的话:“这是一张现在最热门的金融专业的入取通知书,接不接受我也不强迫你。不管怎样,我不赞成你现在和诺诺来往。如果以后,你事业有成,诺诺还是单身的话到时我不会阻止你。聪明的你,应该知道怎么选择吧?”

    于是,在他们分开的第一个圣诞夜,当诺诺特意从英国赶回来时,他将另一个女子带到她面前,说自己已经移情别恋。诺诺的眼里有受伤,有不敢置信,让他几乎想坦白,可接着,她那一点如释重负将他的心推向黑暗。他还是选择离开

    他毕业了,被一家香港公司的老总看中,工作了一年,就调去了香港,有缘拜了股神为师,成为了一个在亚洲股市也挺有名气的操盘手。小说网。生活一直在继续,心底的那个名字被越埋越深。逢场作戏,虽然有过一些临时床伴,但一直没有真正找女朋友。直到直到三天前,一则辛家李家联姻的新闻,将他现代贵公子的伪装彻底打散。他慌乱地安排好一切,不顾若宁的眼泪,飞回了上海。

    若宁是他最后一任床伴,两年前电子龙头周家叛逆的大小姐若宁主动找到他,你情我愿但日久有些东西会变质。若宁爱上了他,而他说不清对若宁什么感觉,干脆断了关系。可为什么现在想到她的泪,心竟然会痛?是心痛吗?是因为诺诺终于要嫁人了,才痛的吧!

    莫沫闭上眼睛,耳边传来出租车司机的声音:“谢谢,一百二十七块!”

    莫沫付了帐,入住了早先定的h宾馆。今天是初六还是初七?莫沫记不大清了,现在人都很少记阴历。随手将行李扔到桌上,莫沫迫不及待地先去冲凉。固然是因为一路风尘和湿热的天气,但更多是心里头那挥之不去的烦闷,焦躁。

    只围了条浴巾,还有水珠顺着那虽瘦却精壮有力的线条,流入腰间,滴入浴巾上。莫沫一边擦干自己的头发,一边打开了电视。

    在冷水冲洗下,稍微平静的心刹时变得死寂。新闻地内容在三天前的报纸上已经读到过。但新闻后的半小时转播据说是他们按照满清婚仪地婚礼后,向政商两界的一些大任务敬酒地剪辑画面。原来今日已经是初八。原来他还是晚了!

    一身火红旗袍的她,依偎在一身石青长褂的他身边。槲光交错,在百多人中,他们的眼中始终只有彼此的存在。原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原来自己始终挣不过他是挣不过吗?曾经卑微地请求。只需要来世先比四哥找到她,让她给他一个了解彼此地机会上天达成了他的愿望,可为什么结果还是这样?

    是那大男子主义害了自己吧!是心里的那点自卑害了自己!不但将诺诺推开,还伤了她的心原来自己始终做不到为爱付出一切,也从来没有象四哥一样,把心诺放在一个平等携手共进的位置。诺诺不是那些养在温室里,让男人用金钱,爱情,宠溺。保护温养的脆弱花朵。她和自己,原来真的有缘无份!

    莫沫没有意识到那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何而来,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地打开宾馆房间里地小冰箱。取了一瓶精装的酒,也没看。打开后。直接一饮而尽,不顾不小心碰落了一地的行李。莫沫颓丧地倒在了床上。

    朦胧间,莫沫觉得自己亲临了婚礼现场,只是好像是真正地皇子大婚。自己也是皇子装扮,站在人群中央,他一向冷情的四哥面带微笑地射出了三箭,然后接过马头鞍对面石青色娇俏身影地手,那一刻,真恨不得能取代四哥。

    然后,象放电影一般,临行军前,酒楼上匆匆一瞥时,她暖如冬阳地笑;额娘过世时,绝望的自己抱着她,获取面对地勇气;身染重病的他,她无言地陪着他晒了一下午太阳的安宁;临别时,她眼泪中的苦涩她一直告诉自己,她的心给了四哥,再也分不出来;她不断地说,自己应该睁开眼,看看身边那个全心对自己好的人

    全心爱着自己的人?为什么想到这个,心里竟然也会隐隐作痛呢?一个红色任性,充满活力的身影;一个已到中年,韶华已逝,却依旧倔强的身影;一个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依旧不离不弃的身影;一个在他病重垂危时,不顾自己身体欠佳,仍亲自照顾他的身影;一个被他误了一生,却依旧恨声许诺,来世还要追着他的身影最后,却变成了临回上海时,若宁眼中盈落的泪,一滴一滴滴到心上,如硫酸的烧灼。

    她说的对,她和四哥之间,前世也好,今生也好,从来插不进别人,上一世是自己太过执念,苦了一生,累得她也内疚,还误了宁真。今世,她已经给了自己机会,也终于证明,他们是不合适的。自己该懂得放弃了!不要让那个陪着他凄苦了一世的宁真,再次痛苦。不要再一次悔恨,亏欠宁真另一个一世。

    再次醒来,莫沫只觉得心里放下了一个大包袱,至于到底是什么,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不小心手摸到躺着的被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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