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去?”秦少杰问道。
他们在审讯里克尔斯的时候,已经耽误了很久的时间了,估计已经引起了那什么公爵大人的怀疑,若不是天色已经大亮,他们不敢出来,估计早已经出来找人了。
里克尔斯听了秦少杰的话,跪在地下的身躯先是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便沉默了。过了一会,似乎决定了什么的里克尔斯缓缓站起,用右手捂住心脏的位置,对秦少杰鞠躬。
“主人,我的命是您的,虽然还有血族的能力,但我已经不是他们中的一员,里克尔斯愿意为您效忠。”
“那好,那就一起去。”秦少杰笑道。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不过,感觉总是怪怪的。
“对了,以后不要叫我主人,叫我秦先生就好。”秦少杰说道。
天天一个面色苍白的外国男人跟在自己身后叫叫自己主人,秦少杰想想就一身恶寒。
人家小说里有女仆控的主角人家养的都是娇俏可爱,穿着黑白女仆装的小美女,自己却养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而且这家伙脸色还白的就跟营养不良纵欲过度似得,要是被人误会自己对他做了什么,饶是自己是天丹传人,修为了得,也得被恶心个半死。
既然秦少杰已经把里克尔斯留在身边,那邝天明跟秦贺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秦少杰说的对,这种特殊的情况,也只能由他那特殊的部门来处理。袁清菲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至于那个小辣椒王悦跟关鹏,秦少杰也不用在乎他们的意见,除了关鹏当了次诱饵外,王悦就是跟着来打酱油的。
走在人来人往的县城大街上,里克尔斯第一次觉得,原来白天也是这样美好。人更多,更热闹。而且,自己再也不用怕那个他讨厌了几百年的该死的太阳。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让里克尔斯一下有些接受不了。左看看,右看看,对什么都好奇不已。
他对别人好奇,别人何尝对他不好奇呢。
一身占满灰尘,满是口子的破破烂烂的白衬衣,让人们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甚至擦身而过的行人,都能闻到他那一身浓郁的大蒜味。
秦少杰觉得,里克尔斯现在这副模样实在是太有些影响市容,于是乎,在路过早市的时候,特意在地摊砍了半天价,以五十大元的高价给里克尔斯买了一身山寨版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外加一双运动鞋。
里克尔斯手里捧着衣服,差点感动的哭了出来。活了几百年,除了小时候自己的母亲为自己买过衣服,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他了。
当许多年后,秦少杰的儿子都能开着跑车出去泡妹妹的时候,有人问过里克尔斯,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秦少杰。里克尔斯的回答是,因为那一身衣服。后来,那一身衣服也被他用防弹玻璃封了起来,挂在自己的卧室里,当古董似得珍藏着。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先说眼前,若是伊森在这,非要一个大嘴巴抽过来,然后骂他没有节操,五十块钱的东西就把你给收买了。
天知道,伊森从跟着秦少杰到现在,秦少杰可是没给他买过一样东西。